排污许可证申办
一、服务项目清单(按许可环节分组)
① 管理类别判定
| 管理类别 | 判定要点 | 办理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重点管理 | 污染物排放量大、环境影响显著的行业/规模(如火电、钢铁、石化、水泥等名录规定重点管理项目) | 申领排污许可证,严格自行监测/台账/执行报告要求 |
| 简化管理 | 排放量较小、影响较轻的行业/规模 | 申领排污许可证,要求相对简化 |
| 登记管理 | 排污很小的单位(名录规定登记管理项目) | 不领证,平台在线填报排污登记表 |
② 排污申报基础数据整理
| 数据项 | 内容 |
|---|---|
| 产排污环节 | 生产工艺流程、主要产污环节、污染治理设施清单 |
| 排放口信息 | 有组织废气排气筒、无组织厂界、废水排放口、噪声点位的数量/编号/坐标 |
| 许可排放限值对标 | 对照GB 8978/GB 16297/行业排放标准及环评批复确定许可排放浓度与总量 |
| 污染物信息 | 污染物种类、排放方式(连续/间歇)、排放规律 |
③ 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与实施
| 要素 | 内容 |
|---|---|
| 监测点位 | 废气排气筒、厂界无组织、废水排放口、厂界噪声 |
| 监测指标与频次 | 按许可证载明污染物与频次(季度/半年/年度) |
| 方法与质控 | 执行标准分析方法、平行样/空白样/质控样要求 |
| 监测实施 | 国联CMA/CNAS实验室承接现场采样与实验室分析,出具监测报告 |
④ 排污许可证申请/变更/延续填报
| 服务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首次申请 |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申请表,附自行监测方案等附件 |
| 变更 | 排污单位名称/地址/法定代表人/排放口等变化时的许可证变更 |
| 延续 |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办理延续(通常需在届满前规定时限内申请) |
| 登记表填报 | 登记管理类单位在线填报排污登记表并获取登记回执 |
⑤ 年度执行报告
| 内容模块 | 说明 |
|---|---|
| 执行情况汇总 | 许可证载明内容是否变化、排放口数量核对 |
|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 | 治理设施投运率、运行台账汇总 |
| 实际排放量比对 | 基于CMA监测数据汇总分项排放量与许可值比对 |
| 超标与异常说明 | 超标排放原因分析与整改措施 |
| 自行监测汇总 | 全年自行监测数据上传平台 |
二、标准与法规对应模块
| 标准/法规号 | 名称 | 本页角色 |
|---|---|---|
| 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 | 国务院令第736号(2021年3月1日起施行) | 排污许可制度核心法规 |
| 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》(2019年版) | 生态环境部 | 重点/简化/登记管理分类判定 |
| 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(试行)》 | 生态环境部 | 申请/核发/证后管理程序 |
| HJ 819-2017 |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| 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依据 |
| HJ 820-2017 等 |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分行业(火电/造纸等) | 行业自行监测要求 |
| GB 8978-1996 |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| 废水许可限值依据 |
| GB 16297-1996 |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| 废气许可限值依据 |
| 各行业排放标准 | 如GB 31570(石油炼制)、GB 31573(无机化学)等 | 行业许可限值依据 |
| HJ 942-2018 |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| 申请填报技术规范 |
三、适用 / 不适用场景
✅ 新建项目环评批复后申领排污许可证(重点/简化管理)✅ 现有排污单位首次申领或补领排污许可证✅ 排污许可证变更(名称/地址/排放口变化)✅ 排污许可证到期延续✅ 排污登记管理单位在线填报登记表✅ 自行监测方案编制与监测实施✅ 年度执行报告编制与平台提交✅ 排污许可证证后合规自查(台账/信息公开)
不适用场景(走对应页)
❌ 项目立项阶段的环评 → 环境影响评价❌ 项目建成投产前的环保竣工验收 → 环保竣工验收❌ 持证后的年度例行监测 → 年度环境监测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→ 环保应急预案
四、服务流程与交付
- 第1步 → 拨打400-800-1252或发送邮件说明行业、规模与排污特征,国联免费按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》(2019年版)判定重点/简化/登记管理类别。
- 第2步 → 梳理工艺与产排污环节、排放口清单、许可排放限值对标(GB 8978/GB 16297/行业标准)、监测要求,整理申报基础数据包。
- 第3步 → 按HJ 819-2017及行业指南编制自行监测方案(点位/指标/频次/方法/质控),需要时同步开展监测并出具CMA报告。
- 第4步 → 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,登记管理类辅导在线填报排污登记表。
- 第5步 → 跟踪受理-补正-核发进度,及时响应主管部门补正意见;领证后衔接年度执行报告编制与自行监测实施。
交付物清单
- CNAS + CMA 双章检测报告(PDF 原件)
- 检测原始记录与谱图数据(可追溯)
- 标准限值比对与判定结论
- 超标归因与整改建议(如有)
- 报告有效期 12 个月
📩 获取排污许可证申办(重点/简化/登记管理)报价
请拨打 400-800-1252 或发送邮件至 info@xaunqd.com
邮件主题请注明"排污许可证申办(重点/简化/登记管理)",内容包含:产品/品类、执行标准、检测目的
常见问题
Q1:排污许可证申办是什么?什么情况下需要做?
A:排污许可证申办是由具备 CMA/CNAS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,依据国家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服务。报告具有第三方证明效力,可用于质量把关、监管/验收应对、采购交易与渠道合规等场景;具体检测内容依据对应产品/方法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。
Q2:排污许可证申办主要依据哪些标准?
A:主要依据 GB8978、GB16297、GB8978-1996、GB16297-1996、GB31570、GB31573 等现行有效标准执行。委托前建议提供产品名称与执行标准,由工程师确认适用标准与检测参数,避免漏测或错测。
Q3:一般检测哪些项目?
A:检测项目按产品对应的执行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,通常涵盖产品标准规定的理化/性能指标、卫生安全限量及标签合规等。建议委托前获取逐项检测清单与报价,按需组合,避免多测或漏测。
Q4:检测周期和费用大概是多少?
A:1-2 个工作日出报告;费用按检测项目组合计费,不同项目差异较大。将产品名称、执行标准与检测用途告知工程师,可免费获得方案与逐项报价。
Q5:送样有什么要求?
A:样品数量与包装要求因检测项目而异,建议与工程师确认后按取样指导准备;支持全国寄样,西安及周边可预约上门采样。
Q6:出具的 CMA/CNAS 报告有哪些用途?
A:报告可按委托用途用于监管应对、交易验收、采购验厂、合规证明等场景;加盖 CMA 章并附 CNAS 认可标识,具体以认可参数范围为准。
Q7:检测不合格怎么办?
A:报告附逐项实测数据与判定依据;若出现不合格项可提供整改建议,必要时可依程序申请复检。建议委托前确认产品执行标准与目标限量。
相关服务(sitemap 内链闭环)
📧 发需求至 info@xaunqd.com
🔍 核验:CMA 212700349436 / CNAS L7271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