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卫生技术服务
一、检测/服务项目清单(按危害因素类别分组)
① 粉尘类危害因素
| 检测项目 | 典型接害岗位 | 方法标准/判定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总粉尘浓度 | 矿山开采、石材加工、水泥生产、铸造、陶瓷 | GBZ/T 192.1-2007(滤膜称重法);限值GBZ 2.1-2019 |
| 呼吸性粉尘浓度 | 采掘、掘进、喷砂、打磨 | GBZ/T 192.2-2007(预分离器+称重) |
|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| 矽尘作业(石英砂、隧道、耐火材料) | GBZ/T 192.4-2007(焦磷酸法);判定矽尘限值适用性 |
| 粉尘分散度 | 粉尘危害分级评估 | GBZ/T 192.3-2007 |
② 化学有害因素(毒物)
| 因素类别 | 典型毒物 | 方法标准/判定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苯系物及有机溶剂 | 苯、甲苯、二甲苯、正己烷、三氯乙烯、甲醇、丙酮 | GBZ/T 300系列(溶剂解吸/热解吸-气相色谱);限值GBZ 2.1-2019(PC-TWA/PC-STEL/MAC) |
| 金属及其化合物 | 铅烟/铅尘、汞、锰、铬、镉、镍 | GBZ/T 300系列(原子吸收/ICP-MS) |
| 刺激性/窒息性气体 | 一氧化碳、硫化氢、氨、氯气、氮氧化物、二氧化硫 | GBZ/T 300系列;MAC/PC-STEL判定 |
| 农药/高分子单体 | 有机磷农药、氯乙烯、丙烯腈等 | GBZ/T 300系列对应分册 |
③ 物理因素
| 检测项目 | 典型岗位 | 方法标准/判定依据 |
|---|---|---|
| 噪声(等效连续A声级) | 冲压、锻造、空压机、风机、纺织 | GBZ/T 189.8-2007;限值GBZ 2.2-2007(8h等效85 dB(A)) |
| 高温(WBGT指数) | 冶金炉前、窑炉、铸造、夏季露天作业 | GBZ/T 189.7-2007;限值GBZ 2.2-2007 |
| 手传振动 | 风钻、砂轮、油锯作业 | GBZ/T 189.9-2007 |
| 工频电场/高频电磁场 | 变电站、感应加热、焊接 | GBZ/T 189系列对应分册 |
| 紫外/激光辐射、照度 | 电焊弧光、激光加工、检验照明 | GBZ/T 189系列对应分册 |
④ 职业病危害评价与监护联动
| 服务项目 | 内容要点 |
|---|---|
|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| 可行性论证阶段:危害识别、类比调查、风险分析,提出防护对策(三同时起点,详见职卫三同时) |
| 控制效果评价 | 竣工验收前试运行期:现场检测验证防护设施效果,出具评价结论 |
| 现状评价 | 在产企业:危害因素检测+防护设施+职业卫生管理综合评估 |
| 职业健康监护联动 | 按GBZ 188-2014提供接害岗位/危害因素/接触水平清单,支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确定检查项目与周期 |
二、标准与法规对应模块
| 标准/法规号 | 名称 | 本页角色 |
|---|---|---|
| 主席令(2018修正) |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| 上位法,确立检测/评价义务 |
|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|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| 用人单位检测/评价/申报要求 |
| GBZ 2.1-2019 |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:化学有害因素 | 化学因素判定限值 |
| GBZ 2.2-2007 |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:物理因素 | 物理因素判定限值 |
| GBZ 159-2004 |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| 布点与采样依据 |
| GBZ/T 300系列 |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| 毒物分析方法 |
| GBZ/T 189系列 |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| 噪声/高温/振动等测量方法 |
| GBZ/T 192系列 |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| 粉尘分析方法 |
| GBZ 188-2014 |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| 监护联动依据 |
三、适用 / 不适用场景
✅ 矿山/冶金/建材企业粉尘与毒物定期检测✅ 化工/医药/电子企业有机溶剂与刺激性气体检测✅ 机械制造噪声/高温/手传振动检测✅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✅ 职业病危害因素年度定期检测(监管要求)✅ 接害岗位职业健康监护危害因素清单编制✅ 超标岗位工程防护整改后复测✅ 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检查前的合规自查检测
不适用场景(走对应页)
❌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全流程 → 职卫三同时❌ 环境空气/厂界废气/无组织排放 → 空气检测❌ 厂区土壤/地下水污染状况 → 土壤检测❌ 废水/污水排放 → 水质检测
四、服务流程与交付
- 第1步 → 拨打400-800-1252或发送邮件至info@xaunqd.com,说明行业类型、接害岗位数量、检测或评价需求及用途(定期检测/现状评价/验收)。
- 第2步 → 工程师根据《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》与工艺流程确定检测因素、点位、频次,确认评价类别(预评价/控制效果评价/现状评价)并报价。
- 第3步 → 工程师赴现场开展职业卫生学调查,按GBZ 159-2004规范布点采样(粉尘/毒物)与现场测量(噪声/高温等)。
- 第4步 → 样品进入CMA/CNAS实验室,按GBZ/T 300系列、GBZ/T 192系列等标准方法分析,全程可追溯。
- 第5步 → 出具带CMA/CNAS章的检测报告与评价技术支持文件,附超标岗位整改建议,支持纸质报告邮寄与电子版。
交付物清单
- CNAS + CMA 双章检测报告(PDF 原件)
- 检测原始记录与谱图数据(可追溯)
- 标准限值比对与判定结论
- 超标归因与整改建议(如有)
- 报告有效期 12 个月
常见问题
Q1: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什么?什么情况下需要做?
A: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是由具备 CMA/CNAS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,依据国家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服务。报告具有第三方证明效力,可用于质量把关、监管/验收应对、采购交易与渠道合规等场景;具体检测内容依据对应产品/方法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。
Q2: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主要依据哪些标准?
A:依据委托产品对应的现行有效产品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执行标准。委托前建议提供产品名称与执行标准,由工程师确认适用标准与检测参数,避免漏测或错测。
Q3:一般检测哪些项目?
A:检测项目按产品对应的执行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,通常涵盖产品标准规定的理化/性能指标、卫生安全限量及标签合规等。建议委托前获取逐项检测清单与报价,按需组合,避免多测或漏测。
Q4:检测周期和费用大概是多少?
A:1-2 个工作日出报告;费用按检测项目组合计费,不同项目差异较大。将产品名称、执行标准与检测用途告知工程师,可免费获得方案与逐项报价。
Q5:送样有什么要求?
A:样品数量与包装要求因检测项目而异,建议与工程师确认后按取样指导准备;支持全国寄样,西安及周边可预约上门采样。
Q6:出具的 CMA/CNAS 报告有哪些用途?
A:报告可按委托用途用于监管应对、交易验收、采购验厂、合规证明等场景;加盖 CMA 章并附 CNAS 认可标识,具体以认可参数范围为准。
Q7:检测不合格怎么办?
A:报告附逐项实测数据与判定依据;若出现不合格项可提供整改建议,必要时可依程序申请复检。建议委托前确认产品执行标准与目标限量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