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CER开发
一、服务项目清单(按开发环节分组)
① 项目开发前期(方法学判断与PDD编制)
| 环节 | 内容 | 关键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方法学适用性判断 | 对照已发布CCER方法学逐项判断项目适用条件(计入期、边界、基线与项目情景) | 首批方法学:造林碳汇/并网光热/并网海上风电/红树林营造 |
| 额外性论证 | 论证项目在财务/技术/障碍方面相对基线情景的额外减排贡献 | 额外性是审定重点核查项 |
| 项目设计文件(PDD)编制 | 按方法学模板编制PDD、监测计划(MP)、计入期选择 | 文件质量直接影响审定进度 |
| 基线情景与泄漏分析 | 基线排放情景识别、项目排放核算、泄漏与不确定性分析 | 方法学规范要求 |
② 审定与注册登记
| 环节 | 内容 | 关键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审定对接 | 对接生态环境部备案的审定机构,完成文件评审与现场审定 | 审定机构独立实施 |
| 审定报告跟进 | 跟踪审定意见,补充与修订PDD/证据材料 | 保障审定一次性通过 |
| 注册登记 | 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完成项目注册登记 | 注册后进入监测期 |
③ 减排量监测与核算
| 环节 | 内容 | 关键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监测计划实施 | 按监测计划开展活动数据采集(如造林面积/发电量/上网电量等) | 数据留痕、可追溯 |
| 减排量核算 | 按方法学公式计算项目减排量,形成核算台账 | 支持分期申请登记 |
| 质量控制 | 数据异常核查、计量器具校准记录、内部审核 | 核查重点 |
④ 核查与减排量登记(签发)
| 环节 | 内容 | 关键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核查对接 | 对接备案核查机构,完成减排量核查(文件评审+现场访问) | 核查机构独立实施 |
| 减排量登记跟进 | 跟踪减排量登记(签发)进度,处理补正意见 | 登记后进入交易环节 |
| 分账户管理 | 注册登记账户与交易账户衔接辅导 | 保障交易顺畅 |
⑤ 交易与资产管理衔接
| 环节 | 内容 | 关键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交易衔接建议 | 减排量挂牌/协议转让方式、交易窗口与价格参考 | 联动碳资产项目开发 |
| 碳资产台账 | 减排量持有、使用与注销台账管理 | 用于履约抵消/大型活动碳中和 |
| 滚动申报 | 后续监测期减排量滚动申请登记辅导 | 持续产生碳资产价值 |
二、标准与法规对应模块
| 标准/法规 | 名称 | 本页角色 |
|---|---|---|
| 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(试行)》 | 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(2023年10月19日公布施行) | CCER开发与交易总依据 |
| 造林碳汇方法学(CCER-14-001-V01) |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造林碳汇 | 首批方法学·林业碳汇 |
| 并网光热发电方法学(CCER-01-001-V01) |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光热发电 | 首批方法学·新能源 |
| 并网海上风电方法学(CCER-01-002-V01) |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并网海上风力发电 | 首批方法学·新能源 |
| 红树林营造方法学(CCER-14-002-V01) | 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红树林营造 | 首批方法学·蓝碳 |
| ISO 14064-2:2019 | 项目层面温室气体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 | 项目核算方法 |
| ISO 14064-3:2019 | 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规范及指南 | 审定核查方法 |
| 《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》 | 国务院令第775号(2024年5月1日施行) | 全国碳市场法律依据 |
三、适用 / 不适用场景
✅ 林业经营企业/国有林场(造林碳汇项目开发)✅ 光热发电项目业主(并网光热发电方法学)✅ 海上风电开发商(并网海上风电方法学)✅ 沿海红树林保护与修复主体(红树林营造方法学)✅ 重点排放单位(CCER抵消采购与履约衔接)✅ 地方林业/发改部门(CCER项目储备与开发咨询)
不适用场景(走对应页)
❌ 组织碳盘查/碳核查 → 碳盘查❌ 产品碳足迹(LCA)→ 产品碳足迹❌ 企业碳中和路径规划 → 碳中和规划❌ 碳配额交易/碳资产管理 → 碳资产项目开发❌ 绿色园区/绿色工厂申报 → 绿色园区 / 绿色工厂
四、服务流程与交付
- 第1步 → 拨打400-800-1252或通过官网在线咨询,说明项目类型(造林碳汇/光热/海上风电/红树林等)、权属与规模。
- 第2步 → 对照已发布方法学逐项判断适用条件,开展基线与额外性初步论证。
- 第3步 → 按方法学模板编制PDD与监测计划,对接备案审定机构完成审定。
- 第4步 → 完成注册登记,按监测计划开展数据采集与减排量核算台账管理。
- 第5步 → 对接核查机构完成核查,跟进减排量登记(签发),衔接交易与碳资产管理。
交付物清单
- CNAS + CMA 双章检测报告(PDF 原件)
- 检测原始记录与谱图数据(可追溯)
- 标准限值比对与判定结论
- 超标归因与整改建议(如有)
- 报告有效期 12 个月
常见问题
Q1:CCER开发是什么?什么情况下需要做?
A:CCER开发是由具备 CMA/CNAS 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实验室,依据国家标准对样品进行检验检测并出具报告的服务。报告具有第三方证明效力,可用于质量把关、监管/验收应对、采购交易与渠道合规等场景;具体检测内容依据对应产品/方法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。
Q2:CCER开发主要依据哪些标准?
A:依据委托产品对应的现行有效产品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执行标准。委托前建议提供产品名称与执行标准,由工程师确认适用标准与检测参数,避免漏测或错测。
Q3:一般检测哪些项目?
A:检测项目按产品对应的执行标准与检测目的确定,通常涵盖产品标准规定的理化/性能指标、卫生安全限量及标签合规等。建议委托前获取逐项检测清单与报价,按需组合,避免多测或漏测。
Q4:检测周期和费用大概是多少?
A:1-2 个工作日出报告;费用按检测项目组合计费,不同项目差异较大。将产品名称、执行标准与检测用途告知工程师,可免费获得方案与逐项报价。
Q5:送样有什么要求?
A:样品数量与包装要求因检测项目而异,建议与工程师确认后按取样指导准备;支持全国寄样,西安及周边可预约上门采样。
Q6:出具的 CMA/CNAS 报告有哪些用途?
A:报告可按委托用途用于监管应对、交易验收、采购验厂、合规证明等场景;加盖 CMA 章并附 CNAS 认可标识,具体以认可参数范围为准。
Q7:检测不合格怎么办?
A:报告附逐项实测数据与判定依据;若出现不合格项可提供整改建议,必要时可依程序申请复检。建议委托前确认产品执行标准与目标限量。





